什么是国有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

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社会公众股、外资股。
一、国有股
国有股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由于我国大部分股份制企业都是由原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而来的,因此,国有股在公司股权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国有股受国家政策荫护,其走势受国家政策导向的影响较大,所以历来是政策面选股、消息面选股的重点考察对象。图1-7为国有股中国船舶的走势图。

二、法人股
法人股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经营的资产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法人股平均占20%左右。
三、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我国境内个人和机构以其合法财产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在社会募集的情况下,除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外,其余股份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社会募集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总数的25%。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这一比例为15%以上。
四、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它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投资者包括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投资者,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投资者,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境外上市外资股有H股、N股、S股、L股几种。
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要转让股权,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与合格机构投资者签订转让协议,一次性完成大宗股权的转移。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重平均超过70%,在大多数情况下,要取得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股权,收购方需要从原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手中协议受让大宗股权。除少量公司职工股、内部职工股及转配股上市流通受一定限制外,绝大部分社会公众股都可以上市流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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